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10035

10035.“只是小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属天的奥秘 #10053

10053.“这是给

10053.“这是给耶和华的燔祭”表主之人身的荣耀。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燔祭”是指主之人身的荣耀。犹太民族有祭牲和燔祭;“祭牲”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真理的植入;而“燔祭”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表示完全、彻底的重生。然而,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祭牲”表示将邪恶与虚假从祂源自母亲的人身当中逐出并植入源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燔祭”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种合一就是“荣耀”所表示的。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将其人身作成神性真理,还通过分阶段地将这人身与在祂里面,系其生命的本质存在的神性良善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祂生命的本质存在就是那与人同在、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之物;它就是神性良善本身或神性之爱。不过,关于这些事,可参看9194, 9315e, 9528e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说明。至于主将源自母亲的一切人身之物逐出,直到最后祂不是她的儿子,可参看9807节。
  在论述主的地方,荣耀表示将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因而与耶和华祂的父合一,祂通过这种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在论到耶和华或主时,提到动词的“荣耀”和名词的“荣耀”或“荣光”(译注:glory和glorification)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肉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以赛亚书40:5)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却要升现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列族要走向你的光。(以赛亚书60:2, 3)
  这些经文论述主,“耶和华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荣耀”(9429节)。神性真理并非来自任何其它源头,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响声,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由于祂就是主,故祂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说“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
  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荣耀的王”,如诗篇: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古老的门户啊,你们要被举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战场上的勇士耶和华。(诗篇24:7-10)
  主在此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荣耀的王”,祂用神性真理来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征服它们。这一切是通过祂在世时的人身实现的(参看9715, 9809, 10019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有力有能的耶和华”,以及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勇士”或“英雄”: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耶和华的荣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或父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此处“成了肉身”的“圣言”是指主,这是不证自明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荣耀”也是。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因而与耶和华或祂的父合一。因为耶和华父是神的本质存在,神在其本质存在上是神性之爱,因而也是神性良善;“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人身与那良善的合一。
  由此明显可知在下列经文中,“得荣耀”表示什么: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这些事门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响声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16, 23, 27, 28)
  又: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由此明显可知,主的人身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的合一就是“荣耀”,因为经上说“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由此也明显可知,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祂的最后试探而完全实现。主通过与地狱的争战,也就是试探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528, 9937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当祂得了荣耀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就是我要差给你们的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话。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给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3-15, 28)
  “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经上在此说,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在另一处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 3704节);这些话也描述了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因此,荣耀或合一是相互的,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你的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儿子”是指神性人身。“父”是指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3704, 7499节);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2921, 6303, 8865节);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或耶和华(参看9315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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